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五条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五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