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第二章 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

第九条

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第二章 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 第九条 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在取得《许可证》后,应当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7-10-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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