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第七条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第七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积极向腐败现象作斗争。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3-09-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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