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第七条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第七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积极向腐败现象作斗争。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3-09-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