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审议工作报告、地方性法规案和议案 第三十四条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审议工作报告、地方性法规案和议案 第三十四条 主席团将依法提出的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协商之后,根据较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