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使用必须坚持为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服务,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促进首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9-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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