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本市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以捐赠、赞助、投资等多种形式兴办体育设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9-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