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利用体育设施进行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9-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