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 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体育行政部门依法通过多种形式筹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资金。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9-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