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

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体育设施,必须符合本市公共体育设施发展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及标准。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市体育行政部门的意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9-10-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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