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
第二章 支持与鼓励

第八条

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 第二章 支持与鼓励 第八条 鼓励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投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环保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以及其他符合首都经济发展规划的产业。
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投资国家、本市鼓励发展的产业和技术项目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待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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