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 第二章 支持与鼓励 第九条 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 第二章 支持与鼓励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公开办事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并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获取法律、法规、政策、城乡建设规划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提供方便。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