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第二十八条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第二十八条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学习电子政务相关知识,开展电子政务技能培训。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9-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