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园条例
第三章 建设与保护

第二十六条

北京市公园条例 第三章 建设与保护 第二十六条 公园内新设大型游乐设施,应当进行论证。其中必须对公园景观、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对安全技术条件进行评估。
设置游乐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安全标准和规定。
历史名园内禁止设置大型游乐设施,已设置的应当限期拆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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