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村集体所有荒山荒滩租赁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北京市农村集体所有荒山荒滩租赁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09-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