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村集体所有荒山荒滩租赁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北京市农村集体所有荒山荒滩租赁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荒山租赁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自愿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09-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