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程序

第三十四条

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程序 第三十四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7-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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