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二章 立法规划、计划

第十五条

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二章 立法规划、计划 第十五条 年度立法计划分为审议、立项论证、调研论证项目,以及根据需要安排的预案研究、立法后评估项目和法规清理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7-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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