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预付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消费者、经营者应当考虑预付卡的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理性交易。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