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北京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07-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