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北京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本市设立公平竞争专家咨询委员会,其职责是按照监督检查部门的要求,对难以认定是否为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提出咨询意见。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组成和议事规则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07-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