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本市支持、推动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和技术研发,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等建设高质量、高水平、具有专业特色的司法鉴定机构。
本市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开展、参与各类公益活动。
本市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开展、参与各类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