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图书馆条例 第四章 图书馆服务和读者权益保障 第二十六条 北京市图书馆条例 第四章 图书馆服务和读者权益保障 第二十六条 图书馆应当依法保护馆藏文献信息资源的知识产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2-07-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