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
北京城乡规划和建设应当依据城市战略定位,体现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的工作服务,为国家的国际交往服务,为科技、文化和教育发展服务,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服务的要求。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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