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本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实施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重点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严格控制城市规模;加强城乡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加强精治、共治、法治,治理“大城市病”,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