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四条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四条 本市推行责任规划师制度,指导规划实施,推进公众参与。具体办法由市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