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五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二十五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五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二十五条 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