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第七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第七条 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所有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1-12-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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