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工会对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或者知情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与侵权事实有关的资料,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提供便利条件,不得设置障碍,阻挠或者拒绝调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09-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