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第七章 无障碍环境 第五十二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第七章 无障碍环境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逐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系统化、科学化;鼓励和支持无障碍技术产品的研发、推广和应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5-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