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第九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第九条 民办学校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保证教育质量,培养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6-11-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