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第五章 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第三十三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第五章 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第三十三条 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在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推广应用户用太阳能、小型风能等技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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