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第六章 节约用水

第五十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第六章 节约用水 第五十条 工业用水应当采取节约用水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降低用水单耗。生产用水超过用水定额的,不予增加用水指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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