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第六章 节约用水 第五十二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第六章 节约用水 第五十二条 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用水应当采用节水技术,充分利用再生水,收集利用雨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