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第六章 种子使用 第三十六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第六章 种子使用 第三十六条 种子使用者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购买、使用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