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第三十一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7-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