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五十一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五十一条 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采用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测等方式,掌握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重点用能单位和其他用能单位的用能情况。有关用能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节能监测,并利用在线监测系统或者通过现场检测等方式,为用能单位提供指导和服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节能监测,并利用在线监测系统或者通过现场检测等方式,为用能单位提供指导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