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审计条例 第四章 审计保障 第三十一条 北京市审计条例 第四章 审计保障 第三十一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专业化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