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审计条例 第四章 审计保障 第三十五条 北京市审计条例 第四章 审计保障 第三十五条 审计机关执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所必需的条件,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保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