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审计条例 第三章 审计结果 第二十九条 北京市审计条例 第三章 审计结果 第二十九条 审计机关应当建立被审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系统,记录被审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处理处罚的情况。被审计单位为企业的,其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同时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