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
第四章 科技与产业支撑

第三十六条

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 第四章 科技与产业支撑 第三十六条 本市推动装配式建筑的科技水平和工程质量提升,提高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水平。
本市鼓励引导研发和应用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技术和设备,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质量,提升建筑性能。
本市推进装配式建筑相关生产企业在京津冀地区合理布局,逐步建立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11-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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