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市建筑绿色发展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原则,坚持全寿命期管理、全领域推动、全产业支撑。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11-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