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
第三章 运行、维护与改造

第二十二条

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 第三章 运行、维护与改造 第二十二条 本市推进建筑运行、维护绿色化、精细化、智能化,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污染和碳排放。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建筑绿色运行、维护管理,加强信息应用,促进既有建筑能效提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11-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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