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 第五章 引导与激励 第五十条 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 第五章 引导与激励 第五十条 本市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建筑绿色发展产业链提供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服务,加强绿色金融产品供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11-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