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第二章 建设工程有关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十三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第二章 建设工程有关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对监理工作负责。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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