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第二章 建设工程有关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十五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第二章 建设工程有关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十五条 工程监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监测,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