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
第二章 旅游促进

第十五条

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 第二章 旅游促进 第十五条 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9-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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