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 第二章 旅游促进 第十三条 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 第二章 旅游促进 第十三条 本市大力发展国际旅游,促进国内旅游,鼓励开发展现古都风貌,体现现代文明,具有知识性、趣味性和参与性的旅游项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9-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