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第五章 特殊保护 第五十四条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第五章 特殊保护 第五十四条 未成年女子在入学、就业、劳动报酬等方面同未成年男子享有同等的权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88-10-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