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第五章 森林采伐 第三十五条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第五章 森林采伐 第三十五条 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育林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