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三章 预报预警与应急处置

第三十三条

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三章 预报预警与应急处置 第三十三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者或者承办者应当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纳入安全风险预测或者安全风险评估,主动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调整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安全。
公安部门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可以要求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者或者承办者调整活动方案。主办者或者承办者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调整活动方案或者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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